試驗方案和知情同意書需倫理委員會審議,且其修改也需再次審議。其中知情同意書必須受試者或其合法代表人及研究者簽字,修改后的知情同意書需要再次告知取得同意并簽字
倫理委員會審議:
研究者與申辦者同意:
實施與記錄:
修改條件:
重新取得同意:
倫理審查:
法律合規(guī):
試驗方案和知情同意書的修改均需經(jīng)過嚴格的程序和要求,以確保試驗的科學性、倫理性和法律合規(guī)性。在修改過程中,應充分考慮受試者的權益和安全,并確保所有修改內(nèi)容均得到相關方的同意和批準。
試驗方案的修改要求
知情同意書的修改要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