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會議審査的標準有哪些?
GCP機構備案(精馳醫(yī)療)知識點答疑:
1)首次提交倫理審査的臨床研究項目,一般應釆用會議審査方式。
2) 倫理審査意見為“必要的修改后同意”,申請人沒有按倫理審査意見進行修改,并對此進行了說明,秘書認為有必要提交會議審査的項目。
3) 本單位發(fā)生的與研究干預相關的、可疑且非預期嚴重不良反應。
4)其他中心發(fā)生的可疑且非預期嚴重不良反應,可能需要重新評估研究的風險與受益。
GCP機構備案(精馳醫(yī)療)知識點答疑:
1)方案修正是否影響研究的風險。
5) 如果研究已經(jīng)開始,方案修正是否對己經(jīng)納入的受試者造成影響。
6) 為了避免對受試者造成緊急傷害,在提交倫理委員會審査批準前對方案進行了修改并實施是合理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