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下列情況下能使用安慰劑作為對照:
(1)當沒有公認的有效的干預時;
(2)功能性疾病,如安眠藥物;
(3)有基礎用藥的試驗。在有公認有效干預的情況下,不能使用安慰劑作為對照組。
未加任何對照藥物的對照組稱空白對照,適用于兩種情況:
(1)由于處理手段非常特殊,安慰劑盲法試驗無法執(zhí)行,或者執(zhí)行起來比較困難,例如試驗組為放射治療或外科手術等;
(2)試驗藥物的不良反應非常特殊,以至于無法使研究者或受試者處于盲態(tài),使用安慰劑對照幾乎沒有意義。
適合用安慰劑作對照的藥物試驗包括:
①非危及生命的疾病,要求患者的意識、身體狀況都較好;
②精神因素影響較大的疾病,如胃潰瘍、十二指腸潰瘍、高血壓等;
③疼痛為主要癥狀的疾病,如偏頭痛、骨關節(jié)炎、心絞痛等;
④有明顯自愈傾向的傷病,如感冒、各種傷口、手術切口等;
⑤病情相對比較穩(wěn)定、短期不治療也不會有顯著改變的疾病,如咳嗽、慢性支氣管炎等;
⑥精神、神經系統(tǒng)疾病,如暈船、抑郁、帕金森病等;
⑦免疫系統(tǒng)疾病,如類風濕性關節(jié)炎、哮喘等。
采用安慰劑治療有效率較低的疾病主要包括腫瘤、神經性病變、藥物濫用等;采用安慰劑治療有效率較高的疾病主要包括抑郁、焦慮、消化、泌尿系統(tǒng)疾病等。
安慰劑(Placebo)即為與所模擬的藥物在劑型、外形等方面完全一致,并不含有任何有效成份。